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202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超过学校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
项目 | 拟招项目群项/位置/男女比例及对应名额 | 招生人数(0-48) | |||
田径(男)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竞走 | 0-19 | |||
田径(女)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全能、竞走 | ||||
男子篮球 | 前锋 | 中锋 | 后卫 |
| 0-5 |
0-3 | 0-3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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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篮球 | 前锋 | 中锋 | 后卫 |
| 0-5 |
0-3 | 0-3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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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足球 | 守门员 | 后卫 | 前卫 | 前锋 | 0-11 |
0-2 | 0-5 | 0-5 | 0-3 | ||
乒乓球 | 男子 | 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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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
0-4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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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所列为计划招生项目,考生不得兼报。公示资格认定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考生不足时,则其计划取消或调至其他项目。
二、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1. 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集体项目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者,即高中阶段(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起)篮球、足球项目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田径项目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者,乒乓球个人或双打项目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集体项目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乒乓球项目仅限个人或双打比赛。
2. 注意事项
(1)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须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田径项目需严格对应小项。
(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4)乒乓球项目考生须提前进行文化课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测试合格者方允许参加乒乓球项目测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关注我校招生网发布的测试通知。
(5)所有参加过限制赛事的考生均不能报名参加我校运动项目测试,限制赛事以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界定为准。
三、招生办法
1. 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上传相关内容和材料,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20年高考报名或高三时期未经过后期处理的证件照片。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截止。
2. 邮寄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于2020年2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其他形式不予受理)邮寄至我校体育部,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收件人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信封上请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并注明所报项目。所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并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原件。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3)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相关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复印件须清晰,以上证书、证件原件在测试报到时查验。
3. 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以及考生近三年的运动竞赛成绩,对所寄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20年3月5日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由申请人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看。
4. 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10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测试费。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5. 测试
我校将对篮球、足球、乒乓球、田径项目考生举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间及测试内容等将另行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
6. 资格认定及录取办法
(1)我校将综合考虑运动队的需求、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经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讨论审定,确定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优录对象。
(2)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其他考生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相关要求,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篮球、足球、田径项目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篮球、足球、田径项目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具体情况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考生该成绩合格,经我校专家评审组审核后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对于其余确认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优录对象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予以录取。
(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其他
1.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领导下,由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3. 考生项目测试前必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 若生源省份将高水平运动项目列入省级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该测试且合格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具体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规定为准。
5. 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6.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邮政编码:211106
电子信箱:tyb01@nuaa.edu.cn
体育部联系电话:025-52117062
招生办公室电话:4001810287
传真:025-52119051
招生网址:http://zs.nuaa.edu.cn
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25-84891546
六、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七、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