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我校2017年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备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热爱外语专业、身体健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英语(民航业务、国际贸易)、日语。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nua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2017年1日6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截止。
2.准备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装订,1、2、3项材料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保送生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少于800字)。
(5)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7年1月12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有条件的中学可将学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专家组将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情况。
2.考核办法。我校保送生测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英语;报到及测试安排在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进行。报到时间:1月15日14:00-17:30,报到地点:学生工作楼2楼211房间(靠近北门);测试时间:2017年1月16日,测试地点:外国语学院楼1楼115教室(靠近东门)。
3.审批录取:
公示合格名单。我校将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总分、考生专业志愿、择优确定入选拟定合格名单和拟录取专业,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备案。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
录取。对取得我校保送生资格、且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五、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送生选拔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保送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保送生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保送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4、保送生选拔结果可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查询,拟录考生信息将在学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84892459
咨询电话:025-84892899(明故宫校区)、52119053(将军路校区)
监督电话:025-84891546(招生监察办公室)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http://zs.nuaa.edu.cn
七、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