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我校确定了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学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高考志愿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如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考生生源地本科一批控制线(合并批次省份和综合改革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控制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高校专项计划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物理为A、另一门为B、必测为4C1合格;在浙江录取时,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

附件: